抗肿瘤的化疗药物治疗红斑狼疮药物如下:
1、抗疟药 抗疟药氯喹和羟氯喹,具有抗炎、免疫抑制、抗光过敏和稳定核蛋白的作用。尤其适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的低热、关节炎、皮疹,并有减缓和稳定狼疮非致命性病变进展的作用。如与泼尼松(强的松)同用,则可减少泼尼松的剂量。以关节炎症状为主者,可与非甾体类抗炎药同用。
2、非甾体类抗炎药 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过程中,大多用于有发热、关节酸痛、肌痛、乏力等症状,而无明显内脏或血液系统受影响的轻症病人。正确地使用此类药物能缓解症状,减少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用量及其副作用。此类药物有消化道反应、肾脏损害、肝酶升高等不良反应,疗程不宜过长。对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病人应慎用,以免加重肾脏损害。
3、免疫抑制剂 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免疫抑制剂有:环磷酰胺、硫唑嘌呤、苯丁酸氮芥(又称CBl348)、甲氨喋呤、长春新碱和环孢素(环孢菌素人)等。常用于重症和难治性系统性红斑狼疮,如狼疮性肾炎和中枢性狼疮。狼疮性关节炎几乎不需要这类药物治疗,除非极少数有破坏性关节炎者。
4、肾上腺皮质檄素 为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主要药物,具有强力的抗炎、抗增生及免疫抑制作用。适用于急剧发病的多系统受损的狼疮、其他方法不能控制的非感染性狼疮高热、明显血细胞减少、肾炎、中枢神经系统病变、间质性肺炎及重度肝炎。肾上腺皮质激素的用量、给药途径及疗程,需根据病人的病情轻重、全身状况、合并用药及对治疗的反应而定。一般为泼尼松(强的松)每日每千克体重0.5~2毫克。当急性活动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在临床上和血沉、蛋白尿、溶血等实验室指标得到良好控制后,即可考虑减量。







